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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5 證所稅三讀通過 -- 2013年起依「設算所得」與「核實課徵」制徵證所稅

中央社 – 2012年7月26日 上午5:33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5日電)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立法院通過的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法版本,適度回應社會對租稅不公的呼聲,「我相信股市的不確定因素應該可以消除了,讓股市回歸基本面」。

立法院臨時會下午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民國102年起依「設算所得」與「核實課徵」制徵證所稅。

張盛和在立法院修法後,前往立法院感謝立法委員支持,並列席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說明課徵證所稅後相關影響。

張盛和表示,立法院通過的修法版本兼顧租稅公平、股市衝擊、經濟發展、稅收及簡政便民等面向,相信各界都能接受。

至於「核實課徵」制對象包括出售10張以上102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是否影響企業回台上市、上櫃?他說,IPO的優惠最多,「目前通過的只是讓制度上路而已」,他不認為會影響企業回台意願。

根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102年到103年證所稅採雙軌制,「設算所得」制為當台股指數達8500點以上時,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0.2;台股9500點以上時,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0.4;台股1萬500點以上,按股票賣出金額扣繳千分之0.6。

「核實課徵」制對象為出售10張以上102年以後掛牌的初次上市、上櫃(IPO)股票;出售未上市、櫃股票;賣出100張以上的興櫃股票;非在中華民國境 內居住的個人,採分離課稅,稅率15%,長期持股滿1年以上減半(稅率7.5%)課徵,IPO部分持有超過3年再減半(稅率3.75%)。

註:

1.證所稅個人戶約影響1萬戶.

2.目前全球國家僅臺灣有 "期交稅".





近10年台股虧損4千億元 券商公會:政府課不到證所稅

作者: 王宗彤╱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4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宗彤╱台北報導】

政府「吃了秤砣鐵了心」要課證所稅,券商公會近日來疾呼要免課自然人證所稅,同時拿出數據顯示,近10年台股市場是虧損4039億元,政府「實質上根本課不到證所稅」。

券商公會指出,以最近10年集中交易市場為例,全體市場市值約增加2.12兆元,以有交易股數占發行在外股數50%估算,全體市場約增加1.06兆 元,而10年間市場僅證交稅及手續費就占1.45兆元,還未加計融資融券成本及借券費用,全體投資人在市場即虧損4,039億元,各年度所得起伏大,代表 證所稅稅收金額極不穩定,政府實際上根本課不到證所稅。

券商公會還提出,自財政部開始研議課徵證所稅後股市持續下跌,台股指數就從3月2日8170點跌至4月5日7528點,跌幅7.86%;成交金額從 2月的1,400多億大幅萎縮至約600億元,減少超過5成。復徵證所稅已使台股部分資金先行退場、股市成交量大幅萎縮,連受證所稅豁免的FINI(外 資)都在4月轉買為賣台股328億元。量是價的先行指標,致而降低市場本益比,將嚴重衝擊資本市場和證券業發展。

政府在經濟成長停滯、油電和物價高漲、有通膨疑慮之際,不但沒有調降稅負、減輕人民負擔,以維持經濟活力走出經濟困境,反而提出復徵證所稅方案,加 重人民負擔、造成投資人恐慌、股市交易量萎縮,「毀滅」資本市場,實在不是一個好的決策,證券公會呼籲政府在審慎評估對資本市場的衝擊之前,不要貿然課徵 證所稅。若一定要實施,應先排除自然人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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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週轉率: 台股 85% ; NASDAQ 225% ; 道瓊 105% ; 韓股 174% ; 德國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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