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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及身障者 國民年金,健保費補助條件


* 關於 "中低收入/低收入標準" 因生活地區而異,
   若符合 '低收入戶標準' 一般會 '先核定低收入戶第三款', 若不服可申覆,
   承辦人員有 '行政裁量權',  會依個人生活所需,  再決定是否要核給低收入戶第二款或第一款.
   請進 "戶籍所在地的公所網站" 的 "表單下載" 區查閱,
   例如三重區公所 ==>
http://www.sanchong.ntpc.gov.tw/content/index.php?parent_id=10895


國民年金,健保費補助條件
 
問一: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如果是家庭收入較低者,
    政府是否會提高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標準為何?
 
答: 被保險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其補助標準可分為二類: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
     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自付30%(337元),
     政府補助70%(786元)。
  2、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
     達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 1.5倍者,
     自付45%(505元),政府補助55%(618元)。

 

二.* 何謂 "家庭人口月平均收入" ?
   答:  ( 家庭人口中每一個人的年收入的加總 / 家庭人口 ) / 12
         1. 無工作能力者( 滿65歲中度以上身障者或領有重大傷病卡者)  若無所得 "方可" 視為無收入.
         2. 有工作能力者或有所得(含執行業務所得),若剛畢業不久且年收入小於
                "最低勞保月薪 x 12月",
              年收入以 225360元 = 最低勞保月薪18780元/月 x 12月 計算
              ;否則不論男女 '再加計約三成' 改以粗工 2萬4千多元/月 x 12月 計算
              註: 對於何種人的最低薪資會以粗工計, 各地區可能有異.
         3. 殘障者收入有些以 x 0.55 計算.
    

三:以何年資料納入計算?

答: 假設12月寄來通知次年1月起的補助比例,則可能是以二年前的年度所得為計算的依據,若不服

          可以 "申覆" ,並改採去年度的資料做為計算的依據.    

** 已辦理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者,健保局將主動取得資料辦理後續健保費補助事宜,民眾不須重複申請。
   see ==>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5&menu_id=543&webdata_id=2950&WD_ID=543


問二.: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之最低生活費及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如何計算?
答二.   see ==>右方 "菸品健康捐補助經濟弱勢健保費(方案已於101年6月結束)"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menu=5&menu_id=543&webdata_id=2949&WD_ID=

* 依收入級別:

(一)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負擔。

(二) 符合中低1.5倍,自付保費30%。

(三) 符合中2.5倍,自付保費45%。

* 依身心障礙等級:

 ()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政府全額負擔。 

 () 中度身心障礙者負擔30%。

 () 輕度身心障礙者負擔45%。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

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24704/D.html

 

 

本文編輯: http://blog.xuite.net/tools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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