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也可能從寬處理,所以假設拿不到證明,還是可以報報看。
依稅法夫妻採合併申報制:
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填報於同一張申報書內申報繳納,
依下列3種計算方式計算並選擇最低者申報:
1。夫妻所得全部合併計稅, 合併報繳。
2。以妻為納稅義務人, 將夫的薪資分開計稅後, 再合併申報。
3。以夫為納稅義務人, 將妻的薪資分開計稅後 再合併申報。
釋例:
先生薪資680000,太太薪資420,000,撫養一小孩,先生股利收入20000
免稅額82,000
薪資扣除額104,000
夫妻標準扣除額152000 (單身標準扣除額76000 )
故其本年度應繳納之綜所稅淨額為
綜所稅總額 - 全部免稅額- 扣除額(夫妻) - 扣除額(薪資)= 綜所稅淨額
( 680000 420000 20000 ) -
( 82000 × 3 ) - 152,000 - ( 104,000 × 2 )=
1,120,000-606,000 = 514,000
第一式: 夫妻合併申報
綜合所得稅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應納稅額
514,000 × 13 % - 28,700 = 38120
第2式: 將夫之薪資分開計稅, 合併申報
夫之薪資所得 - 夫之免稅額 - 夫之薪資扣除額 = 夫之薪資所得淨額
680,000 - 82,000 - 104,000 = 494000
夫之薪資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夫之應納稅額
494000 × 13 % -28,700 = 35520
綜合所得稅淨額 - 夫之薪資所得淨額 = 不含夫薪資之所得淨額
514,000 - 494000 = 20,000
不含夫薪資之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不含夫薪資之應納稅額
20,000 × 6 % - 0 = 1200
夫薪資之應納稅額 + 不含夫薪資之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
35520 + 1200 = 36720
第3式: 將妻之薪資分開計稅, 合併申報
妻之薪資所得 - 妻之免稅額 - 妻之薪資扣除額 = 妻之薪資所得淨額
420,000 - 82,000 - 104,000 = 234,000
妻之薪資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妻之應納稅額
234,000 × 6 % -0 = 14,040
綜合所得稅淨額 - 妻之薪資所得淨額 = 不含妻薪資之所得淨額
514,000 - 234,000 = 280,000
不含妻薪資之所得淨額 x 稅率 - 累進差額 = 不含妻薪資之應納稅額
280,000 × 6 % - 0 = 16,800
妻薪資之應納稅額 + 不含妻薪資之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
14,040 + 16,800 = 30840
因30,840 < 36720 < 38120
故選擇第3式最有利, 即以夫妻中薪資較高者為主體, 分離薪資較低者計稅,並合併申報
另:新婚者當年度仍可試算選擇單獨申報或合併申報取其最有利者
先搞懂專有名詞1。薪資所得:
一般上班族在每年在5月報稅季節前,都會收到公司發給的一張薪資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所得類別代號為50) ,上面記載著公司在前一年度付給你的薪資所得總額。薪資所得的來源包括薪水,工資,津貼,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等。
2。免稅額:
未滿70歲:8.2萬元/人
年滿70歲:12.3萬元/人
小提醒! →除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適用外,受扶養親屬只限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才能適用
3。標準扣除額:
單身(未婚) :7.6萬元
夫妻(已婚) :15.2萬元
小提醒! →同一申報戶只能依情況選擇一種
4。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10.4萬元/人
小提醒! →若低於1040萬元時,只能以實際數字申報,不能全額申報10.4萬元
情況1:如果你是98年度沒有薪資所得的人... ◎第一步
先算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的全年綜合所得總額的“A”
◎步驟 2
參考下表一,再算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配偶以外受扶養親屬,共可扣除幾個免稅額,再加上標準扣除額,得到合計金額的“B “
◎步驟 3
根據以下公式,試算自己是否能否免結算申報
阿≦乙→免結算申報
甲>乙→記得要報稅哦!
表1:98年度所得總額免結算申報試算表(單位:元)
注:本表假設條件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年齡都未滿70歲,而且都沒有薪資所得的情況。
情況2:如果你是98年度有薪資所得的人... ◎第一步
先算出前文提到的甲,乙之後,再算出可扣除多少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C”
◎步驟 2
根據以下公式,試算自己能不能免結算申報
阿≦ B + C的→免結算申報
甲> B + C的→記得要報稅哦!
報稅小叮嚀1。要報稅才能退稅:如果你是屬於免辦理結算申報的人,提醒你,最好看看你的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其中是否有先前被預扣的扣繳稅額以及可扣抵稅額,如果有的話,建議你最好還是要報稅,這樣國稅局才會把這些“先前溢繳的稅額“退還給你,否則,如果你未辦理結算申報,如果有溢繳稅額,國稅局並不會主動把這筆錢退還給你哦。
2。該報稅而不報,處罰會比漏報,短報重:如果你依上述步驟試算後,符合免辦結算申報標準,但在你的所得中如有屬於應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範圍,那麼你還是要報稅才行,否則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外,還應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的罰鍰哦。
3。該報稅而未申報無法享受列舉扣除:如果你試算之後是屬於應報稅的情況,但卻未在5月報稅,那麼,在被國稅局核定你要申報前如果你有補報的話,還能申請適用列舉扣除額,否則,一旦國稅局核定後,一律只能適用標準扣除額,即使有列舉扣除額項目支出,也不能再採取列舉扣除的方式申報。
錯誤1:申報扶養未滿60歲無謀生能力的父母,但父母全年所得(包括利息所得)卻超過8.2萬元免稅額?
正解:父母全年所得不及8.2萬元才可視為無謀生能力,否則要申報扶養應檢附醫師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才行。
錯誤2:列報已年滿20歲無工作,未在學,服役中或在大陸就學的子女,例如,列報21歲補習中的子女。
正解:年滿20歲子女只有尚在就學或符合“無謀生能力“規定的才能列報。
錯誤3:申報扶養在所得年度前已死亡的親屬,或在結婚或離婚當年度之外的時間申報為夫妻,例如:99年2月結婚,98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列報配偶免稅額。
正解:只有發生時間在課稅當年度才能列報。
錯誤4:申報年滿70歲的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例如:叔,伯,舅等,卻誤以為可比照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 ,適用12.3萬元的較高免稅額。
正解:只能適用8.2萬元的免稅額
錯誤5:重複申報扶養親屬如:子女同時列報扶養父母。
正解:請兄弟姊妹事先協調好,或提示確有扶養事實的證明,避免因被剔除免稅額而爭執。
錯誤6:申報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例如姪,甥,然而並未實際扶養者,或是所申報扶養的其他親屬的父或母本身有所得,財產,卻被你申報扶養;申報扶養未同居一家共同生活的其他親屬或家屬,且稱謂欄誤填為“子女“或代號3。
正解:這是國稅局查稅的重點所在,須備齊相關證明文件,且有實際扶養事實,才能被核定,否則會被剔除而補稅並處罰。
錯誤7:申報扶養現役軍人或托兒所,幼稚園,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等子女
正解:免稅所得者的子女不能被其他人申報扶養。
錯誤8:錯誤申報本人,配偶或受扶養兄弟姊妹的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正解:只有就讀大專院校的子女才能列報。
錯誤9:誤以重大傷病卡列報身心障礙扣除,未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
正解:此卡並不是列報身心障礙扣除額所要求的證明文件。
錯誤10:漏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的所得,例如:父母的利息所得。
正解:想被補稅加罰,決定申報扶養前請全盤了解父母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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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 看到健保局網站== > http://www.nh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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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民國100年5月報稅適用)課稅級距前三項比98年度調降1%
97至98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一覽表(單位:新台幣元)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全年應納稅額
410,000元以下×
6 % -
0元
全年應納稅額=
410001元〜 1090000元×
13 % -
28,7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1090001元〜 2180000元×
21 % -
115 9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2180001元〜 4090000元×
30 % -
3121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4090001元以上×
40 % -
7211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99年度起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一覽表(單位:新台幣元)
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全年應納稅額
500,000元以下×
5 % -
0元
全年應納稅額=
500,001元〜 1,130,000元×
12% -
35,0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1130001元〜 2260000元×
20 % -
1254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2260001元〜 4230000元×
30 % -
3514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4230001元以上×
40 % -
774400元
全年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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